经济日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财政改革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就在于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公共风险的变化。”在日前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中国财政学会举办的第三届财政与国家治理论坛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当前,公共风险治理现代化成为我国财政改革的新起点。
刘尚希认为,财政改革要实现公共风险治理现代化应注重四个方面的转变。首先是从危机管理转向风险管理。“危机管理是一种事后管理,风险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管理。应当以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风险责任,避免风险主体责任缺位。”刘尚希说。
第二个转变是从社会福利最大化转向公共风险最小化。刘尚希认为,公共风险最小化所追求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是自然与社会资源所能承受的社会福利。因此,财政改革应当避免各地区、各群体之间的福利攀比,合力引导社会预期,重在“兜底线”。
财政改革还应实现从收支平衡转向综合平衡。刘尚希认为,财政应把财政收支管理融入整体的国家治理之中,以国家治理的要求设计财政政策,发挥财政的综合平衡功能。
此外,财政改革应实现从总量调节转向结构调节。“靠财政扩张刺激经济总量增长的道路越来越行不通,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又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应对。”刘尚希说,这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型,在控制财政支出扩张的前提下,通过减税降费、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方式,化解结构失衡和利益冲突风险,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也才能有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