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维 重庆报道
受害方是地方国企,唯一被公诉嫌疑人是央企下属企业职工,但6557.2万元和10800吨白糖究竟去了哪里?
2020年11月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两江法庭公开审理一宗涉及国资企业的合同诈骗案,但审理一天后,无论是旁听的一众媒体人,还是此后参与研讨的多名法律专家,都没能够理清案情,一些关键环节始终空白。
剖析整个环节,仍有诸多企业、人士参与其中。《中国经营报》记者试着从有限的文件和开庭信息中,初步梳理出了该案的一些关键信息。
“6层嵌套”之谜有何玄机?
据公诉书,48岁的广西人邱美玲,于2018年3月底至4月期间,以“供应链金融”的方式,涉嫌诈骗重庆农产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农国贸”)6557.2万元人民币。
邱美玲是该案的唯一入刑者,是广西中核新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业”)业务经理。其上,有一位业务总监,名为姚均。
天眼查资料显示,重农国贸的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是重庆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企业。
公诉书显示,2018年3月29日,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先款后货”的合同——公诉书没有注明究竟是与谁签的这份合同。
同年4月2日,重农国贸与中核新业签署了一份“先货后款”的合同;同日,重农国贸又与中核新业签署了出售该笔白糖的合同。
至于重农国贸为什么会在同一天签署这2份合同,该案起诉书及庭审中,没有任何信息及证据显示,这2份合同的签署人是谁,合同内容究竟是什么,此外,这两份合同原件在哪儿也无人知晓。
接下来,这一所谓“供应链金融”,在操作上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4月3日,鼎华公司出具了《货物转移确认书》《结算单》《临港物流入库单》给重农国贸。同时,中核新业支付了一笔保证金给重农国贸。然后,重农国贸就在4月3日向鼎华公司支付了6557.2万元货款。
如果这一操作就这么简单,倒容易理解,无非是重农国贸出钱,鼎华公司出货,中核新业在其中与重农国贸再倒腾一次钱货而已。
但这水明显不够浑。该笔操作还在此基础上至少再加了3层嵌套。
第一层,4月3日,中核新业与广西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物流”)签署白糖买卖合同,由临港物流出资6557.2万元购入中核新业的10800吨白糖。双方约定次日交货。
临港物流同日与广西瓦莱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莱罗”)签署合同,把这批白糖转卖给了瓦莱罗,双方约定2018年12月25日前付款。
第二层,4月4日,重农国贸向中核新业出具了一份《货权转让函》,中核新业据此向临港物流出具了一份《货权转让函》,临港物流持这两份《货权转让函》到鼎华公司仓库提货,工作人员拒绝提货,鼎华公司领导授意该公司工作人员将“部分货权”转让给了临港物流,该笔货物就此移到临港物流的仓库。
第三层,4月8日,临港物流调整双方4月4日签署的合同,将其中7000吨白糖继续给瓦莱罗,但另3800吨给了广西修盛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修盛公司”),瓦莱罗和修盛公司向临港物流支付了1315.44万元保证金,约定2018年12月“移货”。
4月4日至4月9日,临港物流向中核新业支付了6557.2万元。
这一所谓“供应链金融”,在4月3日的“后3层嵌套”之前,其实还有4月3日前的3个合同,前后一合计,至少有6层嵌套。
这就是此案为何令专业法律人士也极度费解的原因。
至于上述各交易、支付架构为何如此烦琐而复杂,原因暂不详。本案犯罪嫌疑人邱美玲在庭审中称,她对此不清楚,因为她只参与了其中与临港物流交易这一个环节。
此案,“前3层嵌套”至今不详。
多个关键环节及人、证缺失
“我们也很想把这个案情搞清楚。”邱美玲的律师称,但是,仅就其目前能看到的案卷卷宗,以及公安、检方能提供的证据、警方询问笔录等,基本没法梳理清楚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本报记者梳理显示,到目前为止,此案的“前3层嵌套”的2018年3月29日鼎华公司究竟是与谁签署先款后货合同,交易对手不清楚,交易数量不详,交易金额不详。
4月2日,重农国贸与中核新业签署的2个合同,此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或显示究竟是谁签署的。重农国贸4月2日为什么要向原本没有白糖的中核新业先款后货买糖,却又在同日,重农国贸与中核新业签署出售该笔白糖的合同?
公诉书中,仅这样表述:“鼎华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了内容为先款后货的合同,重农国贸公司4月2日签订了先货后款的合同。4月2日,重农国贸公司又与中核新业公司签订了出售该笔白糖的合同。”
在11月20日的庭审中,各方未出示关于上述叙述的任何证据及说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也未触及这一“前3层嵌套”的相关内容。
也就是说,导致该事件产生的前3个关键合同,在该案的庭审中,一直未出现过。邱美玲的家属及律师在庭审结束后称,他们也一直在找检方和公安要这3个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但是“从来都没看到过”。
还有更关键的证人或证据“未出现”。
记者梳理此案后发现,在该案产生过程中,在“前3层嵌套”发挥关键或重要作用的“河马公司”(记者注:全名不详,起诉书未提供全名,邱美玲自称其只知与临港物流的交易环节,且未参与4月2日与重农国贸的合同签署也对此日的该2笔交易完全不知情)张超、陈小龙(音,或陈晓龙或陈小红等),在庭审中“从未现身”。
邱美玲在庭审中称,她“带重农国贸的工作人员查看货物”被检方列为其涉案的关键证据之一,但都是张超通知她带重农国贸的人去看的。
邱美玲的代理人称,他们多次向法庭申请关键证人张超、陈小龙到庭,未果。
邱美玲的家属在庭审后称,张超、陈小龙可能在逃。不过一位接近邱美玲的法律事务人员却表示,张超、陈小龙没逃,重庆市渝北区警方“根本没找他们”,至少他在卷宗中没有看到张超、陈小龙的警方询问笔录。
这究竟是怎么一桩案子?
11月29日,参与本案案情研讨会的一位法律专家认为,此案应该是一桩融资案,只是做成了货物贸易的形式,将其中的货权进行转移,但是转来转去,钱不见了,货也不见了。他说,从目前已有的资料和证据看,此案的多个关键环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这件事情,必须把涉及此案的所有关键人物都聚集到一起,才能把这个‘合同诈骗案’梳理清楚,谁设计的这个模型,谁从中得利,钱到哪里去了,货(货权)到哪里去了,这几个问题不梳理清楚,这就是一个糊涂案。”一位该案的相关人士11月30日对记者称。
“这就像一群人在玩牌,突然一下,牌桌上的牌不见了,钱也不见了,怎么处理?很简单,牌桌上的人,一个都不准走,一个一个查,哪有查不清楚的?”一位接近邱美玲的法律人士称,但目前该案的现状却是,牌桌上的一大群人成了证人,2人还溜了,留下1个人入了刑。
该案的庭审中,邱美玲的律师使用了类似的比方。他说:“击鼓传花没有传下去,花不见了,货物及货权不见了……”
是否真的如此?
糊涂账:6557万元或万吨糖哪儿去了?
记者在梳理此案时发现,该案的资金流向问题,也颇为复杂。
公诉书显示,4月3日,重农国贸向鼎华公司支付了货款6557.2万元;4月4日至9日,临港物流向中核新业支付了6557.2万元——该案的庭审中没有任何已出示证据显示,临港物流向中核新业支付的这6557.2万元,是否就是重农国贸向鼎华公司支付的6557.2万元货款。
这钱或货,是怎么从鼎华公司转移到临港物流去的?鼎华公司与临港物流之间,是否应该有一个合同或协议?如果鼎华公司与临港物流之间没有交易,那临港物流这6557.2万元哪儿来的?
此外,临港物流在4月4日至9日向中核新业支付6557.2万元期间,中核新业手里根本没有10800吨白糖,临港物流为何还要出资向当时手里没货的中核新业购货?
邱美玲的家属11月30日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个更加混乱的版本:鼎华公司之前手里也没有白糖,该公司是收到重农国贸的6557.2万元后,才向糖厂买的糖。且临港物流给中核新业的6557.2万元,是临港物流借给中核新业的。
如果上述说法为真,则重农国贸的6557.2万元,实际上流向了糖厂,换成了10800吨白糖——这也是6557.2万元找不回来的原因——但白糖或白糖货权去哪儿了?
在上述模式下,白糖或白糖货权的实际流转过程是:糖厂-鼎华公司-重农国贸-中核新业-临港物流-瓦莱罗及修盛。
如果此模式为真,则找到10800吨白糖或该批白糖的货权,处置该批白糖,就能追回重农国贸的钱了。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邱美玲在庭审中说,重农国贸2018年5月发现白糖不在约定的仓库内后,开始追索,后报案。重庆市渝北区警方先拘押邱美玲,后拘押该笔“供应链融资”的资金需求方韦明快,后将邱美玲、韦明快及鼎华公司负责人等叫到重庆,让几方设法还钱。起诉书称,2018年8月,韦明快代邱美玲退赔2446.32万元,但仍有当时鼎华公司认账的1616.69万元未收回。
起诉书称,邱美玲将2514.184万元用于支付重农国贸保证金。2446.32+1616.69+2514.184=6577.194。这一金额与6557.2万元极为接近。至此,在追款模式支撑下,重农国贸实际只损失了1616.69万元。
但是,需要梳理清楚的是,重农国贸的钱已经用于买糖去了,这些钱哪儿来的?
邱美玲说,这支付给重农国贸的2514.184万元保证金,是中核新业垫付的,也是该公司在这一事件中的损失,至于韦明快为什么要当冤大头“代付”2446.32万元,是否合法,她也不知道。
这意味着,在该笔所谓的“供应链融资”中,原本想融资的韦明快,倒贴了2446.32万元。
至此,此案仍有诸多重大疑团待解,譬如,10800吨白糖去哪儿了?
逻辑上,这批白糖目前应在临港物流手里,或瓦莱罗及修盛公司手里。不管白糖在临港物流手里或后两家公司手里均不重要,重要的是,临港花6557.2万元从中核新业手里买的10800吨白糖货权。
至此,逻辑上这6557.2万元倒进了中核新业手中。
天眼查显示,中核新业的全资股东是中核恒通(北京)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几层股东关系,是国务院国资委旗下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邱美玲在庭审中称,临港物流4月4日至9日支付给中核新业的6557.2万元现金,是临港物流自己的钱——瓦莱罗和修盛公司4月8日签订合同从临港物流手里买走10800吨白糖,但2018年12月25日才付款给临港物流,瓦莱罗和修盛公司为此向临港物流支付了1315.44万元保证金。
邱美玲说,重庆市渝北区此前曾想让临港物流认赔一部分钱,填平重农国贸的缺口,但随即被临港物流到处告状,有关方面一度想让邱美玲“出去”劝临港物流不要告了,遭邱美玲拒绝。因为邱美玲认为,临港物流不会听她的意见。
邱美玲在庭审中称,该“供应链融资”的时长是6个月,但3个月时,她就被抓了,如果顺利运行,6个月后,钱回重农国贸,货回鼎华公司。其中,重农国贸赚取利息,鼎华公司赚取白糖差价。
但供应链融资,通常是指金融企业对工业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做打包处理方案,并非此事件中一团乱麻似的物权质押融资。
而那些糖,一直在外游走,根本没回重农国贸。
如果重农国贸的本意是购货,为何要参与如此复杂的交易?如果是融资,为何要设计令人眼花缭乱的交易环节?韦明快的名下主要是板材公司,与食品行业不沾边,不在白糖的“链”上,如何通过银行的供应链贷款审核?
这些都是未解之谜,也是当事各方避而不谈的关键点。
邱美玲在庭审中,她没拿钱,没法退钱。但她一直没有提过“中核新业没拿钱”一说。中核新业是否退钱,与该公司业务经理邱美玲(公诉方认为其是中核新业实际控制人)是否该入刑,其间缺乏法理支撑。
重庆市渝北区检方在庭审中,建议法院判处邱美玲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