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文县消费者张先生通过电视“家有购物”订购了一台售价480元的川琦牌洗衣机,洗衣机到货,他立即验货、试机,发现洗衣机插上电源按下开关却毫无动静,压根无法使用。
于是,他立即将情况告知“家有购物”售后服务部,对方承诺“消费者将洗衣机交送货人员带回,保证3日之内换货”;当张先生要求送货人员出具收到退回洗衣机收据时,却遭到送货人员拒绝,称他们只管送货和收货,其余事项一概不管。
事情过去了一周,张先生3次打电话到“家有购物”售后服务部要求对方履约,均没有结果,商家承诺的换货也变得遥遥无期。于是他向修文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接诉后,消协人员立即与“家有购物”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及时与双方沟通。最后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家有购物”委托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出具收条收回张先生洗衣机,并保证在3个至7个工作日将新的洗衣机送到消费者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