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洗衣机在保价期内降价,消费者张小姐要求商家退货被拒,遂致电12315求助。昨日,在台江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张小姐获得双倍差价的赔偿。
张小姐称, 她于9月23日在台江区中亭街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价格为3998元。付款时促销员称该商品有三十天保价期,但次日她便在仓山区另一家门店发现同型号洗衣机促销价格为3451元。她对此表示不满,要求退货。不料多次遭到拒绝,遂致电12315求助。
昨日,台江区工商局12315台工作人员约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商家负责人表示可提供双倍差价赔偿,即赔偿张小姐1094元。张小姐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