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消息,近日,工信部对《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二是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这意味着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驶入“快车道”。
6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的意见,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二是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包括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以及增加动力性、制动性、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广义上属于纯电动乘用车,但其具有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自身特点,市场调研发现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车身强度、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工信部在《技术条件》中指出。
因此,为了规范管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有必要在修订GB/T 28382—2012时,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一并纳入考虑,明确基本的安全技术指标要求,有力支撑行业监管,促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