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强调药物研发应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此次指导原则更多的是将近年来在研发监管中的实践落实为书面的法规,对于研发进度领先的企业来说,竞争环境会比以往更好,创新药行业格局走向强者恒强。
近年来,国内癌症新发病例数持续增长,加上治疗水平相对落后的现状,预示着我国癌症患者,特别是高发病率的癌症患者,对有效的肿瘤治疗药物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受人口老龄化和癌症人口增加等因素推动,肿瘤药物市场持续增长。另外,虽然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增速不急国内的医药市场,但海外医药市场的体量仍远超国内,而且全球化布局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海和药物通过全球化布局,逐步将自身产品带入海外市场,在为全球患者提供治疗方案的同时,打开海外市场空间,加速公司的成长进程。
现阶段,正处于上市辅导期的海和药物,有一些相关的负面报道,有的质疑海和药物的创新属性,有的质疑license-in模式不能对中国制药行业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应该有些耐心,给中国药企一些时间,给海和药物一些时间,让“子弹”飞一会儿。现在有一些中国药企,已经做到了从license-in的路上,走到了license-out的路上。那为什么海和药物做不到呢?为什么海创药业做不到呢?
海和药物本身是靶点的研究的明星企业,他们在授权引进方面,能够对潜在项目资源的技术可行性、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进行综合分析,依靠敏锐的前瞻性产品判定、引入能力,从其他新药研发机构和企业通过授权或转让引进其在研新药,再由公司开展后续临床试验及所有工作,加快了他们整体产品管线的推进速度。
另一方面,监管对于制药行业,一直保持着谨慎的观望态度。当监管有条件的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这本身就和公众释放了对于创新更宽容的态度。而相对于这家药企是不是采用的license-in模式,监管更关心的是这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而不是走欧美药企的路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