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8月5日电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5日对外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沿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经查,王沿民违反政治纪律,为谋取职务晋升,攀附领导干部,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唆使他人携带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和包含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音视频手机入境,并私藏、阅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巨额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和行政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沿民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