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12日发布公告指出,由演出行业演艺人员本人发起、组织的或以其所属经纪机构、工作室名义发起、组织的面向粉丝的商业集资行为,以及收受粉丝集资财物的行为,均涉嫌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将针对此类行为启动评议程序,并根据评议结果对涉事演艺人员实施“联合抵制”等行业自律惩戒措施。(记者王鹏、白瀛)